昨天的活動順利完成,在此感謝小雨點、大妹、二妹、小妹的秉持手足之情,鼎力贊助。雖然後面還有一堆,但11月都快中旬了,一切也快到底了。
接手這份工作,總共寫了四次計畫,執行計畫沒有太難,就是人事變動大,四次計畫經歷四位會計,三位本單位對外窗口,兩位公家單位同志。
看著公家單位發出的執行計畫撰寫格式內容,才發現台媽太優秀嗎?還是井底之蛙?這些條款細節全是為本人創造出來。
第一次的計畫書和第四次的計畫書,大大改變。
公家單位之前並沒有這些細節,因為我的認真執行而創立出來的新規定,典型的台媽條款。是前人太混,還是台媽的努力激發公家單位發現法條細節太鬆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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